旅游的基本常识

时间:2020-07-16 09:02:03 旅游常识 我要投稿

旅游的基本常识

  准备一些旅游的基本知识,对自己是很有帮助的,下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旅游的基本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助旅游常识

  1、确定旅游目的地

  在确定旅游目标以前,你首先要考虑的是时间,其次是经济承受能力。综合这两种因素,你基本上就可以排定目的地的大致方位了。

  2、了解交通情况

  锁定了旅游目标,你就得掌握一下交通状况,好做到心中有数。先找地图看看,怎样走最节省时间和资金,把要经过的主要城镇名称记下,然后决定是走陆地、空中还是水上,抑或海陆空并举,要了解你要乘坐的交通工具的出发时间、准确的车站、码头、机场位置,设法预订好票,减少临时购票的紧张压力。

  3、出发前的准备

  A、掌握旅游地的概况;

  B、根据天气预报选择服装;

  C、带一点常用内外科药,如治疗肠胃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药物,及创可贴、棉花、酒精等;

  D、相机、电池、胶卷以及洗漱用具等;

  E、带少许水果或点心、瓶装饮料水(减少旅途中高价购买开支),钱要分散放好,如有全国通用银行磁卡最好带上;

  F、专门提醒一下,带上身份证。当然,如果走的地方较近,就不用准备得这样复杂,只要有方向感,勤动嘴,有点够用的钱就行了。而对于一些交通不发达、比较偏远的地区,最好能几个人结伴,这样租车的费用大家可以分担一些,而且相互可有些照应。

  旅游防“宰”术

  在旅途中,游客被“宰”事件时有发生。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再进行投诉,就显得被动了。如掌握一些旅游常识,学“精”一点,即可避免被“宰”。

  首先,切莫轻信天花乱坠或闪烁其辞的'广告宣传,随团出游必须选择透明度高、信誉佳、服务好的旅行社。这样,你的行程就有保障。否则,按计划乘坐的豪华大巴就可能成为普通客车,下榻的星级宾馆改为入住招待所,六菜两汤变为四菜一汤。国内外都有不少大景套小景、大园串小园的景区,进大门须购门票,看小景也得买票,有些门票是游客自理的。对此,你应酌情考虑,若不感兴趣或认为无观赏价值的景物,敬而远之。盲目漫游,腰包再厚也很快会被掏空。

  旅游购物,更要小心谨慎。对于景区内及路边小店的土特产、纪念品,最好不买或少买。若决定购买,则应货比三家,讨价还价,才不致于吃亏。因为,景区内和路边小店出售的物品,价格一般比当地市镇商店的标价贵得多。假如你喜欢随大流,凑热闹,显阔气,出手大方,那就“宰”你一刀没商量。

  在香港游览,无论观看海洋公园的海豚表演,或是欣赏港九两岸夜景的游船上,总有一些先生、小姐主动前来为你拍照。如果你不婉言谢绝,那么,当离开观光场地时,这些先生、小姐会准确地把吊着你头像小照的钥匙圈交给你。当然,索价也会吓你一跳。此时此刻,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旅途购物

  出门在外,买点地方特产和纪念品之类,体验异地消费情趣,是游人的普遍心理。怎样在旅途中购物,倒亦可算是一门学问。

  一、以地方特色作取舍。

  地方特色商品,不仅具有纪念意义,而且正宗,有价格优势,消费者值得购买。如杭州的龙井、海南的椰子、云南的民族服饰、西藏的哈达等,购买后留作纪念或送给亲朋好友,都称得上快事。

  二、以小型轻便为首选。

  有些特色商品,体积笨重庞大,随身携带很不方便,不宜购买。人在旅途,游山玩水、乘坐车船并不轻松,行李包越少越好。有些物品还可能易碎,稍不小心中途摔坏,更不必为此花冤枉钱。

  三、切忌贪便宜。

  在某些风景区,经常可见有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如珍珠、项链、茶叶之类,游客可要禁得住价格和叫卖的诱惑。有时自以为捡了便宜,回来后经过一番鉴别,大呼上当者也不在少数。再去退货吧,反反复复折腾一番不划算,只有自认倒霉的份了。

  四、相信自己的判断。

  现在的旅游市场经过净化,大部分导游都能遵守职业道德,不会歪动游客的钱袋。但是,有少数导游却想尽办法把团队拉到给回扣的商店,任意延长购物时间,乐此不疲地为游客介绍、选购物品,殊不知这一系列的安排是一个大陷阱,游客被温柔地宰一刀却还被蒙在鼓里。

  在异地购物不要盲目轻信别人,切忌冲动从众,而要相信自己的判断,管住自己的钱袋,学会自我保护,做个成熟的消费者。

  旅游投诉小常识

  一、如何提防旅游业名不符实的欺诈行为?

  最常见的旅游业的欺诈行为常发生在团体旅游的全包价旅游中,全包价旅游指各种服务项目的费用全部包括,旅游者沿途和各目的地的食、住、行、游、娱等项活动全包。而实际上是半包价旅游,即只包括部分项目的费用,如只包括住、行、游览,其他方面自理。有些所谓的“全包旅游”还要游客自付游览门票,自付某一顿饭钱,或是自付机场建设费等等。

  要防止这一欺诈行为,最好先与旅游公司签好合同,或是同旅游公司在出行前写明食宿标准和每天的具体旅游安排,以便出现欺诈行为后到有关部门投诉。

  二、怎样实施旅游投诉?

  1991年6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中指出,“为了保护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国家声誉。”

  投诉是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的一种现象。当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管理部门或各地旅游局提出投诉。

  旅游者注意:投诉时应有相关证据,比如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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