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个旅游法庭在壶关大峡谷景区成立

时间:2020-09-05 13:10:26 旅游资讯 我要投稿

山西首个旅游法庭在壶关大峡谷景区成立

  6月28日上午,壶关法院大峡谷旅游法庭在国家4A级景区大峡谷正式挂牌成立。

  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张瑞林和壶关县县委书记李全心共同为旅游法庭揭牌。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沁虎、壶关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壶关法院30余名干警一同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壶关法院院长王兴仁主持。

  李全新代表县委、县政府祝贺大峡谷旅游法庭挂牌成立,他指出,旅游法庭的成立,提高了景区管理水平和化解调处纠纷的能力,为快速、便捷地调处涉旅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极大地方便了游客诉讼,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文化旅游业成为强县富民的战略性发展产业,提高了壶关县的旅游知名度。

  张沁虎院长代表市中院党组对旅游法庭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旅游法庭的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按照最高法院和国家旅游局对新时期人民法院解决好涉旅纠纷的要求,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拉近同人民群众的距离。二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快捷便利地化解涉旅纠纷,力争把矛盾化解在景区、化解在景点,努力为广大游客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三要大力加强法庭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大峡谷旅游法庭是在壶关法院桥上法庭全面升级改造后经省高院批准设立的。改造升级后的大峡谷旅游法庭建设了数字化法庭,设立了远程签章系统,设立了固定电话,接通互联网络。实现了随时立案、远程交费、全程录音录像、远程输送。旅游法庭将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规范旅游秩序、提升景区依法管理水平、加快壶关旅游业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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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古文明 山西好风光” 成为山西旅游新口号

  6月27日,省旅发委传来消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精神,我省之前的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晋善晋美”停止使用,今后使用“华夏古文明 山西好风光”作为山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为确保山西旅游形象标识(LOGO)与主题口号相一致,省旅发委组织对原山西旅游形象标识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就山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使用作出规定。

  原山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晋善晋美”和其对应的山西旅游形象标识全部停止使用,新的山西旅游宣传口号“华夏古文明 山西好风光”和新的山西旅游形象标识即时启用。

  省旅发委要求:各市须按照规范的字体和图形使用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为加强山西旅游宣传推广,整体打造山西旅游品牌形象,各市(包括所辖县区市、所辖旅游企业)在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旅游形象广告以及宣传资料和旅游纪念品等设计制作时,在体现本市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的同时,原则上一律要有山西省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共同打造山西旅游品牌形象,共同提升山西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同时,为加强对山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的版权保护和使用管理,省旅发委负责向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旅游主题宣传口号的中英文商标(原LOGO图形部分已经注册),并制定《山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山西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拥有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居全国第一位,被誉为中华文明的“主题公园”和“古建艺术博物馆”。据了解,2003年以来,山西省曾一直使用“华夏古文明 山西好风光”的旅游宣传口号。为进一步提升山西旅游整体形象,2012年7月,山西省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山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经过4个多月的海选、初选和复选以及网络投票等步骤,最终“晋善晋美”成为山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几年来,以“晋善晋美”为山西对外主题宣传,在国内外各地进行各种推介宣传、展览展示,借助各类节庆活动传播、推广。

  著名歌唱家郭兰英的一首《人说山西好风光》经久不衰,山西以“华夏古文明 山西好风光”的旅游宣传口号宣传了10年。时隔五年后,又再次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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